山东撤销调整东平县部分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2019-03-16 |来自: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大众日报
2019-03-16 |来自: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大众日报
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关于撤销和调整东平县部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和调整东平县部分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批复
泰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东平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撤销和建新区位置调整的请示》(泰政呈〔2018〕4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撤销东平县银山镇贺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二、原则同意东平县银山镇等8乡镇(街道)、2016年度东平县第一批彭集街道-老湖镇等2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地块位置调整方案。将4.5710公顷调整到大羊镇和东平街道,同时将调整后的建新区4.5710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3.493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三、你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撤销和调整后的实施工作,按期整体完成工作任务。
四、你市要高度重视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立项的前期调研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合理确定拆旧、安置及建新区位置,规范开展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