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局“四明确”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2019-02-22 |来自: 东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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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始终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为重点,多措并举,力求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权利和责任清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等方面,对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清理,以清单方式明确每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做到行政执法不缺位、不越位。
二是明确监管执法队伍能力提升。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制度,从源头把好执法队伍素质关,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经常性教育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在岗实践和脱岗学习相结合,积极开展学习培训,把文明规范执法教育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
三是明确执行队伍管理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制作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工作。按规定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管理。确保日常监管执法全程留痕,行政处罚案件有迹可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制发文书严格按程序核审签批。
四是明确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审批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定期组织行政执法行为自查自改。切实加强执法过程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