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人:事关医保!最新消息
2024-01-08
2024-01-08
三、单位要如实申报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公示且核对无误,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后留存单位备查。
泰 山 区:0538-8629575
岱 岳 区:0538-8569326
新 泰 市:0538-7237038
肥 城 市:0538-3218577
宁 阳 县:0538-5630716
东 平 县:0538-2912393
高 新 区:0538-8939369
泰山景区:0538-5369093
泰安市本级:0538-6266936
变化一:用人单位缴费比例
变化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
变化三: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大病保险统一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医保基金和个人缴费共同筹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元,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每人每年划拨80元,单位不再缴纳大额医疗补助。
来源:泰安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