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2023-12-07
2023-12-07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东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新增或复用30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东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