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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这些事你了解吗?——“执行难”与“执行不能”

2018-11-08 |来自: 齐鲁壹点

近日,东平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栾启虎主持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孟亚洲,执行局局长张立华出席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了东平县法院执行工作进展,发布了典型案例。

  


  01吕某某执行不能案

  王某某申请执行吕某(未成年人)、吕某某(吕某某系吕某之父)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查询了二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信息,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在对其进行财产调查时发现,二被执行人同年迈老人(吕某之祖父)一起居住在五间农村旧房(老人三间,二被执行人两间)中,家境十分困难。通过其亲属及邻居了解到,二被执行人因躲债常年在外打工,无法确定其下落。执行人员多次趁中秋、春节之际到其家中查找,也均未发现二被执行人。2017年上半年,吕某某因患脑瘤回家治疗,治疗过程中不仅花光了家里微薄积蓄,还欠下了大量债务,遗憾的是,巨额债务也无法挽回吕某某的生命,几个月后,吕某某因病重医治无效死亡,案件彻底陷入僵局。最终,东平县法院依法将该案件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02多方联动执结陈某某案

  魏某某与陈某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魏某某因理疗造成高位截瘫,陈某某一直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始终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通过搜查、变卖树木等方式执行了2.5万元。2011年8月,得知陈某某回家参加婚宴的消息,执行干警将其司法拘留了15天,此后,陈某某下落不明。在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发布悬赏公告、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均未果后,案件陷入僵局。后执行法院将该案件作为涉民生重点案件进行汇报,由政法委牵头,组织魏某某、陈某某所在两个乡镇党委政府及村委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协商案件解决方案。考虑到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决定通过“申请人让一点、被执行人拿一点、司法救助一点”的方式解决此案。最终,通过执行干警协同村镇干部积极与魏某某、陈某某及其家属做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司法救助款项也已到位,该案圆满执结。

  03泰安某公司执转破案

  以山东泰安佛佑工贸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系列案件共11件,涉及标的9752000元及利息,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先后查询了该公司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经调查,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4日,已多年无人经营,且无厂房、办公场所及工作人员,位于东平街道办事处营子村的一宗土地是该公司的唯一财产,价值评估为6223456元。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执行部门将相关执行案件依法移送破产审查。东平县法院于2018年10月17日立案登记,现已审查完毕,裁定受理债权人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该案系东平县法院执转破案件第一例,一次性化解执行积案11件,为今后执行此类案件开了一个好头。(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王坤 通讯员 侯传蒙)

编辑:y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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