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学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
2018-10-29
2018-10-29
风清树正气 修身立师德——佛山中学召开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
东平信息港讯 (通讯员 孙明岩 陈绪奎)教师是立校之本,师德师风是教育之魂。大力弘扬良好师德是教育永恒的主题。面对新的挑战,每一位教师在继承和发扬敬业和奉献的职业美德的同时,都应在师德师风上不断地自我完善,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佛山中学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师德师风专项会议。会议由佛山中学校长张起主持,全体教师参加。
会议上张校长指出,各位教师一定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他尤其说到每一位教师要严格把持自己,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红线,千万不能触碰。他要求全体教师要从学校发展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视和重视师德师风问题,增强搞好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有偿补课的具体行为
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即视为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1)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或以辅导为名,私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牟取利益的;
(2)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4)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
(5)在职中小学教师(下同)或以他人名义擅自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的;
(6)在民办培训机构兼职从事管理工作、学科类教学、文化科补习、兴趣特长班辅导等并从中牟取利益的;
(7)参加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的。
(8)“课上不讲、课后补讲”,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自己所教学生参加自己或亲朋好友举办的各类收费辅导班的;
(9)利用网络、QQ、微信等方式组织、参与授课牟取利益的;
(10)向民办培训机构泄露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为民办培训机构招生、宣传等提供便利并从中牟取利益的;
(11)借外出辅导训练音、体、美等特长生之机,与民办培训机构幕后交易,提高收费标准、收取提成回扣或以其他方式牟取利益的。
对有偿补课的处理规定
(1)由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由所在学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师德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按有关程序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3)相关部门及学校不推荐、不安排其参加中高考命题、学科质量检测命题,不聘请其担任市、县(市、区)两级学科中心组成员、骨干教师评选及学科竞赛的评委等。
(4)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学科带头人、人才递进工程人选等从事有偿补课的,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不得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5)文明校园创建周期内有其中一条负面清单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校园的,由命名单位撤销文明校园称号。
第10条:对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在职教师存在有偿补课或其他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4.近期需要重点避免的问题
为社会培训机构招揽生源(发放广告、口头宣传、提供家长联系方式、个别诱导等)、购买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极个别教师私自办班等。
我校积极组织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设计调查问卷,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资格注册、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佛山人的师德师风建设,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