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专项清收行动进入集中清收阶段
2018-06-20 |来自: 今日东平报
2018-06-20 |来自: 今日东平报
本报讯(记者 尹燕军)为全面完成我县不良贷款清收任务,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东平”,6月-8月,东平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攻坚行动进入集中清收阶段。该阶段以逃废贷款科学分类为基础,坚持镇村参与、政策引导、宣传教育为主,打击为辅促清收的原则,继续实行还款优惠政策,明确重点,分类施策,强力集中清收。
东平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参与此次行动的全体人员不畏艰难,积极投身到紧张而激烈的清收战斗中,众志成城、上下一心,取得了良好实效,清收战绩卓著。但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是一场持久战,全县上下将以此作为新的起点,持续探索不良贷款清收模式,坚决打赢清收不良贷款攻坚战。
在集中清收阶段,我县将采取区别情况、分类处置的方式,积极有效推进清收行动向纵深推进。对积极主动还款,并且能够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的单位和个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对态度良好的个人,如有还款意愿,但家庭确实困难,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在偿还部分本金和利息后,剩余部分重新办理贷款手续,并给予一定利率优惠;对主业经营良好、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如有积极偿债意愿,将以化解风险为主要目标,实施政银企协商救助,化解不良贷款;对“僵尸企业”,将按照“市场导向”和“一企一策”原则,做好甄别、处置工作,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对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挪用贷款资金、高利转贷等犯罪行为以及拒不还款的“老赖户”“钉子户”将进行重点打击,该立案的立案,该刑拘的刑拘,该逮捕的逮捕;对已诉贷款,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的实效。
同时,我县将采取综合整治、联合惩戒方式,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向“老赖户”“钉子户”等全面开刀,打出声威、打出气势、打出节奏、打出成效。加大“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力度,利用好限制性措施;对已约谈的公职人员实行跟踪督导,对超过约谈承诺还款期限仍拒不还款的,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惩戒措施,并交由农商银行依法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行政问责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拒不还款公职人员较多的单位,在文明单位评选、评先树优等方面予以限制。对经过前期清收仍拒不归还贷款或拒不认账的“老赖户”“钉子户”,以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为恶意逃废农商银行债务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及时纳入失信“黑名单”,由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其实施惩戒和打击,具体措施包括:警示约谈,经前期催收没有归还的不良贷款,将通过约谈进行催收,督促其限期还款,对恶意拖欠、逃废农商银行债务的,将对债务人进行警示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金融机构联合制裁,对逃废农商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确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由金融机构实施联合制裁;限制消费行为,将对处于有效期内的“黑名单”失信行为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将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对有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暂停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准入资格,对已经中标(成交)的,将取消中标(成交)资格;问责与限制荣誉资格,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职人员,将予以行政问责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失信情况作为晋职晋级的参考;限制相关业务办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将在办理相关土地、房产、股权等权属变更时予以限制;公开曝光,人民法院将及时准确更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其工作单位,同时,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打击,对因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司法机关将加大打击力度,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
记者在此提醒,9月-11月东平农商银行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攻坚行动将进入攻坚清收阶段,此阶段将取消还款优惠政策,全面启用司法打击、组织处理等措施,对经集中清收阶段仍拒不还款的“钉子户”“老赖户”,采取刑拘、逮捕、执行收入和财产、党纪政纪处分等手段,严打催收,坚决拔出“钉子户”,坚决打击“老赖户”,实现不良贷款专项清收攻坚行动的首胜、连胜、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