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东平县公安局 东平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严 ...
2018-03-09 |来自: 今日东平报
2018-03-09 |来自: 今日东平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诚信东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金融办决定自现在起到2018年12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逃废农商银行债务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东平农商银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有自贷或担保贷款到期或逾期的单位和个人要自觉履行合同约定,主动还贷付息。对在5月1日前到农商银行偿还贷款的,并且能够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适当优惠。
二、在规定时间内,对屡次催收仍不主动还款、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除将不良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管理系统并列入失信“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外,依法进行清收,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其他公职人员和村两委成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做守法诚信的表率,带头偿还拖欠债务,积极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公职人员,将予以行政问责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农商银行要发挥主体作用,严格审查放贷行为,落实清收责任。对因不遵守行业规则、不讲究职业道德、内外勾结等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在此严肃警告,有逃废农商银行债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认清形势,不心存侥幸,本着对自己、家庭、单位、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诚信守法,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偿还农商银行债务。
广大干部群众要增强主人翁意识,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内外联合骗取贷款、贷款诈骗、逃废农商银行债务等失信行为。
举报电话:
县金融办:0538-2831176
县公安局:0538-2075068
农商银行:0538-2856083
特此通告。
东平县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东平县公安局
东平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