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公安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及用工单位管理的通告
2020-02-17
2020-02-17

附一:
流 动 人 口 申 报 流 程
一、个人申报
流动人口到达东平后,及时申报居住登记。扫描“居住申报”二维码,根据出现的页面提示,对流动人口个人的居住信息、房主信息、工作单位如实进行申报,确认并提交后,信息将自动提交到公安内网的“山东公安居住管理系统”中。

二、社会用户申报
用工单位、出租房主扫描二维码,进行社会用户帐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百度搜索“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用户、出租房主可以对户籍为本县以外人员进行申报。单位用户可以下载电子表格,录入流动人口的相关信息后,将电子表格一键上传,能同时申报多人信息。申报后的信息将自动提交到公安内网的“山东公安居住管理系统”中,由居住地派出所民警审核通过。



附二:
东平县公安局服务管理流动人口派出所联系电话:
东平派出所 2075123
州城派出所 2075171
彭集派出所 2075181
老湖派出所 2075141
沙河站派出所 2075178
银山派出所 2075155
斑鸠店派出所 2075151
接山派出所 2075129
大羊派出所 2075132
新湖派出所 2075174
梯门派出所 2075135
戴庙派出所 2075160
商老庄派出所 2075163
旧县派出所 2075144
户籍中队 207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