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
2019-09-03 |来自: 今日东平报
2019-09-03 |来自: 今日东平报
本报讯 (通讯员 付茂鲁 朱士民)为进一步保护东平湖渔业秩序和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活动,县湖管委,抓住禁渔期结束前的有限时间,集中开展打击违法捕捞专项行动,组织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安局湖上分局、渔政等单位对大清河、东平湖内的违法捕捞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从制造、销售、捕捞、生产等环节入手,斩断“产、供、销、用”违法捕捞工具链条,在重点水域开展水上、陆上巡回检查、交叉检查、夜间巡查和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案件高发水域加强蹲点驻守检查,对查获的违法捕捞工具设备一律予以没收销毁,对参与违法捕捞的船舶等设施依法没收,涉嫌违法犯罪的责任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自4月1日封湖禁渔以来,东平湖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共查处违法捕捞案件10起,依法扣押违法船只12艘,清理地笼131条、网箔42挂,移交公安刑事拘留3人,行政处罚11人,批评教育26人。
东平湖禁渔期即将结束,执法部门将不间断开展巡查执法,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依法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