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
2019-09-03 |来自: 今日东平报
2019-09-03 |来自: 今日东平报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项目。
1、服务对象和内容:依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和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和市农机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要求精神,结合实际,我县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体上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比例不超过30%测算,对实际补贴比例异常的产品,视情况在定额补贴基础上实行定比控制。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2、办理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
申请时购机者需持购机税控发票及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者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购机者为农户的建议提供惠民补贴一本通存折)等资料,带机向县农机局申请办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对于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农机局指派工作人员(2人以上)上门核实。
3、补贴查询:购机者可通过“山东农机化”网查询“山东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查找补贴机具生产厂家、补贴机具型号、补贴额度等相关信息。
4、联系方式:为了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减少工作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县农机发展中心公开农机补贴咨询、农机产品投诉电话。
县农机局咨询与监督电话: 0538-5352303 5352319
县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电话: 0538-5352319 2821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