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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驾车来东平旅游,结果被拘留......

2019-05-05

  五一,张某广受朋友之邀,到东平县旅游和钓鱼,却没想到,最终换来拘留加罚款的结果。5月5日,东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广做出行政拘留7日,合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5月1日下午,济宁市嘉祥县居民张某广,应朋友邀请,到东平旅游,并且从某些视频网站看到东平境内大清河的鱼多,特别大,旅游完,再钓钓鱼。当和朋友会合后,朋友声称中午喝了酒,不能开车了,让张某广驾车。朋友还告诉他,五一都放假了,交警不上班,放心开就行。途中,张某广声称口渴了,朋友下车,给张某广买了一瓶啤酒,张某广边开车,边把一瓶啤酒喝完。二人沿济广高速进入东平县城。让张某广没有想到的是,交警叔叔不但没有放假,还在不断的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当行驶至西山路与龙山大街交汇处时,张某广所驾驶的别克轿车被执勤民警查住。经检查,张某广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呼气检测,酒精含量达到了2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5月5日,东平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广无证驾车做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酒后驾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编辑:尹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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