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
2019-03-04 |来自: 东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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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思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圣玉、陈兰芳、王成明、牛之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绪月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元申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刘思宏主持会议。他强调,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不动摇。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实施,为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人大的积极贡献。要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力维护县委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目标任务,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党的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标对表省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不断创新代表工作开展,努力改进调查研究方式,进一步减压会议和文件数量,以实际行动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