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完成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挂牌
2018-12-24 |来自: 泰安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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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网讯 12月18日,泰安市6个县(市、区)所辖79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全部完成组建挂牌,标志着我市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关于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发后,市委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崔洪刚同志作出专门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市纪委监委召开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员会议组织专题学习,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到乡镇(街道)开展调研,进行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党委书记主动担责,当好“施工队长”,纪委监委履行专责,稳步有序推进,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由县(市、区)监察委员会直接领导,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根据县(市、区)纪委监委授权,按照管理权限对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对涉嫌违纪问题进行执纪问责,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置,发现职务犯罪的,及时将其线索移交县(市、区)监察委员会。每个乡镇(街道)纪委、派出监察室平均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1名,并按规定购置配备必要的执纪执法车辆及办公办案设备,人员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措施更加有力。
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实现了对乡镇(街道)管辖范围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监察全覆盖,进一步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为全面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纪委监委将以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组建挂牌为起点,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加强教育培训,健全内控机制,稳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创新、思路创新、工作创新,确保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