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信息港公益

新浪微博:泰安辟谣公积金查询社保查询违章查询

罪有应得!一男子抢夺公共汽车方向盘被判三年

2018-11-30 |来自: 今日东平报

  

  本报讯 (通讯员 侯传蒙)11月28日,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公共汽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21日,被告人周某某酒后乘坐山东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东平公司客车由泰安去往东平,车内载客18人。16时许,客车行驶至接山镇331省道与滨河大道交叉路口时,周某某要求下车,客车司机明确告知周某某到接山汽车站后方可下车,周某某即抢夺司机方向盘要求客车停车,导致车辆突然改变行驶方向,脱离正常行驶道路,驶向道路北侧路肩,司机将客车紧急制动后,停在道路北侧的路肩上。周某某的行为导致客车右前轮轮胎及减震气囊破损,未造成人员伤亡。被告人周某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周某某赔偿泰安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东平公司车辆维修费15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不顾他人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抢夺正在行驶中的公共汽车方向盘,致使车辆失控,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周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赔偿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admin
http://fc.sddp.net/html/newhouse/202207/169831/view.html


主管 中共东平县委宣传部 东平县文联 鲁ICP备05007463号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1号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本站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东平信息港 Dongping Literature ang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8-2822003 举报邮箱:jb@sddp.net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微信公众号:泰安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技术支持:东平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