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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辛勤付出 守护基层和谐——记东平县司法局新湖司法所所长董艳军

2023-02-01 |来自: 东平县司法局

    

     她虽然身为巾帼,干起工作来却不让须眉,说起话来大大咧咧,处理起事情来更是风风火火,年轻干部的热情、拼搏和灵活在她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为数不多的基层女性“一把手”。

  十年的基层历练,让董艳军脱颖而出,迅速成长为司法行政基层骨干力量,有人称她为“铁娘子”,也有人称她为“女青天”,还有人说她是“贴心人”。“没想到这个‘80后’的年轻女同志,居然能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做得这么出色,真是不容易!”基层党政负责人这样评价她。出色的工作也得到上级部门认可,今年初,董艳军获评“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获得这一荣誉的全省仅有53人。

  矫正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

  社区矫正对象是一个有着犯罪前科的群体,不少人主观恶性深、攻击意识强,难于管理是这个群体的共性。董艳军多年来一直大胆探索,寻求破解思路,在全县率先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帮扶“五包一”新机制,走出了一条当地党委政府主导、司法所主抓、多方力量共治的社区矫正管理新路子,将管区、村、综治办、派出所的协管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凝聚起多股力量齐抓共管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在基层容得下、管得住、改得好。通过董艳军改造教育的200余名矫正对象均顺利回归社会,成为了自食其力的社会劳动者,这一经验被《大众日报》报道。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嗜赌到处欠债、屡教不改,父母对其十分失望,妻子也想与他离婚。在矫期间,为了躲避赌债,他经常人机分离,屡屡犯错,面对司法所的训诫,也带搭不理,不思悔改。针对王某这种情况,董艳军并没有躲避和放弃,而是信心满满:“社矫工作不能怕遇到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所在。矫正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董艳军经过反复琢磨,在向上级领导请教后,对王某采取了惩罚教育一体推进的策略,首先是依法给予王某治安警告处分,给予震慑。其后,她和同事靠上门找王某谈心,讲纪律、讲法律,帮王某算违法损失“账”,并动员王某妻子配合做王某工作。经过“水滴石穿”式的教育,王某从最初的抵触暴躁到知错悔改,到最后下定决心用双手创造幸福生活。如今,王某在快递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辛苦,但他在劳动中感受了自己的价值,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也凝聚到一起,向着美好生活重新起航。“如果没有董所长劝说,我们家恐怕早就散了……”一提起董艳军,王某总是满怀感激。

     敢于亮剑,捍卫司法权威

  教育和惩治是社区矫正的两把利剑。极个别矫正对象往往存在“住在高墙外,已是自由身”的错误认识,认为司法所不能把自己怎么着,进而置社区矫正管理于不顾,严重违反矫规。面对这种恶性极深的矫正对象,董艳军总是铁面无私,拿起惩治利剑,及时给予处罚,先后果断将3人报请收监,并对12人警告谈话、23人训诫、提请治安处罚2人次。很快,在系统内和矫正对象中一个“铁娘子”的美名就流传开来。

  光鲜的背后,是超常的付出。因为严格司法,她遭受了不少谩骂、攻击和危胁。2022年8月,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董艳军和同事依照法律规定对其作出提请收监司法建议,矫正对象家属对董艳军多次辱骂,甚至打电话威胁恐吓,还到她的办公室咆哮滋事。面对纠缠,董艳军义正言辞:“我们是依法办事。如果你继续阻挠执法,也会对你一并惩治!”以凛然正气顶住了来自社会的各种压力,捍卫了司法权威。许多人劝她得罪这些人不值得,她却坚定地说:“作为一名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必须做到有违必惩、惩处到位,维护法律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当作自己的事儿来办

  “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时时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中。”十年来,董艳军凭借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与执着,始终坚守为民服务的初心,先后调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300多件。许多当事人对她的评价是:董所长办事公道,是干部中的“女青天”。

  去年冬天,有爷孙俩面带愁容地来到司法所。董艳军让两人坐下后,心急气盛的孙子抛出一句:“我想和我爸断绝父子关系!”董艳军看孩子的年龄和自己侄子相仿,于是和蔼地对他说:“年轻人别激动,慢慢讲。”原来,孩子今年17岁,上高三,母亲12年前就离家出走了,父亲不务正业,孩子从小就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国庆假期,父亲没钱了就来找爷爷要,孩子看不下去了,就不让爷爷给,父亲冲进房间就扇了儿子一个嘴巴;后来,父亲喝酒后又来爷爷家砸门要钱……了解这一情况后,董艳军先是对孩子的父亲进行了批评教育,又对孩子进行了耐心疏导,告诉他应当在家庭中积极来化解隔阂,而不是激化矛盾。于此同时,董艳军又和村干部进行了沟通,与县里有关部门联系,为孩子的父亲在县城安排了临时工作,终于使父子二人和好如初。

  传播法治理念,把法律交给群众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建设好新时期的“法治乡村”,董艳军时常奔波在为群众普法的乡村道路上,出现在为群众化解纠纷的田间地头。

  她逢人必谈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逢会必讲法律知识。法律培训和法治讲座,她是宣讲员;制作普法视频,她是策划者;各项普法活动,她是记录者。林中羊肠小道、农户院落总能看到她的身影,不是在发宣传资料,就是在解答群众咨询。十年来,她搜集积累各种实用普法资料,普法和理论宣讲超过60场次……

  “做好工作是我的本分,为群众服务是我的天职。”面对百姓的称赞和同事的认可,董艳军谦虚地笑道。

编辑:尹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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