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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6660人!东平县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出炉

2021-06-03

一、招生计划

(一)计划数量

2021年全县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6660人,其中普通高中3510人(见附件)、职业学校3150人(招生计划另文下发)。各类招生计划在“泰安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

(二)计划构成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含体育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左右,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减去艺体特长生计划之后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和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指标给初中学校(见附件)。艺体特长生各专业(专项)计划由局体卫艺办公室另行下达。

2.普通高中“职教高考班”招生。今年我县明湖中学、东平县第一中学和东平艺术中学(民办)3处普通高中增设“职教高考班”即普通高中中职班,学生入校建职业高中学籍,选用职业高中类教材,学习语数外及专业课程,参加职教高考,毕业后发职业高中类毕业证。公办高中中职班收费标准与泰安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原东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即县职业中专,下同)学生收费标准相同,东平艺术中学中职班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收取。另外,泰安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在招生计划内招收400名“职教高考班”学生。

3.县外其他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三二连读高职计划五类构成(学校及招生信息详情登录“平台”查询)。

二、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为2021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泰安市外就读回我县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须在我县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在泰安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户籍为我县的考生,须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注:上传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学生户口单页等相关证明照片),县教体局基教科负责审核。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我县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客商子女凭“客商证”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职业学校

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2.泰安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可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到学校注册入学。

3.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学校参加报名。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

今年我县继续实行“先报志愿,后出分数”办法。6月9日-10日,考生正式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打印确认单。填报前将组织进行模拟填报。

普通高中志愿设置四个志愿和普通高中“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第一志愿为普通高中指标生;第二志愿为普通高中统招生;第三志愿为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以艺体特长生报名信息为准,不再重新填报);第四志愿为普通高中及泰安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另外设置了普通高中“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第一至三志愿考生只能从东平高级中学、东平明湖中学、东平县第一中学3所普通高中选报且仅限报一所。“是否服从调剂录取”志愿为未被第一至第三志愿录取且招生学校未录满计划的考生提供最后一次录取的机会。第四志愿为“职教高考班”志愿,考生从东平明湖中学、东平县第一中学、泰安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东平艺术中学选报且限报一所学校一个专业(即按专业填报)。第一至四志愿均为独立志愿,可以兼报。

报考职业学校即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高等师范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师范)、三二连读高职计划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志愿,网上录取。请考生及时登录“平台”报名,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各位考生及家长要随时留意查询,以免错失志愿填报时间。

(二)填报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按时、规范填报。同时,密切关注考生志愿填报进展情况,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要做好详实记录、留存相关证据(如考生书面申请、短信、邮件、电话录音等)。

2.为保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交初中学校两份;初中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交县教体局基教科一份存档。

5.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安排参见《2021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见附件),以“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

6.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市教育局将于6月5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2021年我县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语文、数学、外语为分数表达科目,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为等级表达科目。

(一)划定报名资格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招生计划、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基本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2.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指标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2B4C1D以上。

录取办法: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下同)。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7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如:某考生物理等级成绩为A,生物等级成绩为D,当物理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生物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即1A1D=1B1C。

(2)统招生。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的基本要求为2B3C1D以上。

录取办法: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如有剩余计划,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3)艺体特长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应县教体局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同时,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级成绩要求为6D以上。

录取办法: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等级、专业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数,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3的比例投档,然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体育特色项目按有关规定录取。

3.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仍实行自主招生统一平台录取,考生依据学校提出的成绩和等级要求,在“平台”填报志愿,打印志愿信息表,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学校录满计划为止,确定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录取工作于7月26日前结束。

(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县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录取,根据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三二连读高职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五、录取批次

我县普通高中的录取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按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录取完成后,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通过“平台”公布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录取结果等信息(见附件录取日程表)。

我县录取顺序为指标生、统招生、艺体特长生和“职教高考班”。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时,录取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录取顺序为高级中学、明湖中学、东平县第一中学,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一)通知书发放。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主打印,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二)新生报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学业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公开报到流程,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七、特殊考生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六)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立功受奖一线人员子女与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同等待遇。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在其语文、数学、外语3科总分基础上,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附件:1.东平县2021年公办(民办、体育特色)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东平县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计划表

3.东平县2021年普高中职班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4. 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日程表

5. 2021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咨询监督电话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5日

编辑:尹玲玲
http://fc.sddp.net/html/newhouse/202207/169831/vie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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