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19时许,在东平县沙河站镇大刘庄村南路段,刘某由南向北步行时,被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撞击后倒地昏迷,而肇事者却驾车逃逸。由于刘某受伤较重,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接受紧急救治。ICU高额的抢救费用愁坏了刘某家人,让本不富裕的家庭一度陷入绝望。
时间就是生命,救助就是责任。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联系医院提供绿色救援通道,并向救助站申请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程序,对刘某进行救助。救助站本着“一次性办好”的原则,尽量让办事群众少跑腿,积极帮助刘某家属办理救助基金申请,使救助基金早日到位,为刘某赢得了救治时间。救助基金的及时垫付解了刘某一家的燃眉之急,民警的贴心关怀和热心帮助也让刘某的家人很是感动。
一笔救助款架起牢固生命桥,一声声“谢谢”透着浓浓警民鱼水情。目前,经过治疗,刘某已脱离生命危险,现已转至普通病房,身体状况恢复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