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东平湖旅游船舶停航
2020-11-12
2020-11-12
现已进入冬季,游客也逐渐减少,东平湖已不适宜旅游船舶从事水上旅游客运活动。结合东平湖实际情况,对旅游船舶实行冬季停航,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4月。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将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巡查,做好停航及停航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停航期间督促各旅游企业落实所属船舶的有序停泊到避风港,系牢船舶,并做好防风、防冻、防火、避碰、船舶维护等措施。对不具备航行条件私自出航的,将从严从重进行查处,以确保停航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撰稿:解西同;图片:宋来华、臧红军;审核:李健 )